校属各单位:
2023年7月以来,学校逐步推进水电计量收费和定额管理试运行工作,目前所有二级单位和公共建筑均执行“预付费使用水电、欠费自动断电”的水电管理模式。试运行期间,完成了公共建筑基础资料核对、表房及人房关系登记、软件系统优化等工作,整体运行平稳。经研究,拟于2024年1月1日正式启动公共建筑水电计量收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一)运行准备
1.12月12日,所有公共建筑水电账户统一设置为“否预付费”,停止公共建筑水电充值和费用不足预警服务,关闭欠费自动断电和扣费功能。
2.12月13日-15日,清空试运行期间模拟定额、账户余额、充值记录、扣费记录等数据,检查系统运行的稳定性。
(二)定额预算
1.12月16日-20日,预算各单位2024年水电定额至单位水电专用账户。
2.12月21日-25日,开放系统充值功能,用户自主充值,此期间水电计量但不扣费。
3.12月26日-28日,启动费用不足预警功能,排查费用不足账户,提醒用户充值。
4.财资部与科发院核算完成后,返还科研提取水电费余额至教职工个人公共建筑水电账户。
(三)正式启动
1.12月29日-31日,跟踪水电充值、计量与扣费、预警信息推送等功能。
2.12月31日17:00,启动定额管理。所有公共建筑水电账户统一设置为“预付费”,恢复软件系统计量与扣费及欠费自动断电功能。
3.2024年1月1日8:00正常扣费,8:30起按试运行期间配置的相关规则(是否单位集中支付、是否断电)针对欠费账户执行自动断电机制。
二、几点说明
1.公共建筑实行定额管理计量收费后,将停止从到账科研经费中计提水电费。
2.水电定额预算到专用账户,由二级单位自主管理,超支部分由各单位自行解决。
3.公共建筑水电执行预付费机制,账户余额不足时给予多次提醒,欠费自动断电。
4.有两个以上房间的用户,可将所属房间并入一个公共账户,并将其中部分(至少确保一个以上常用房间为可断电)有重要设备的房间设置为不断电,避免因欠费断电导致意外损失。
5.各单位所属建筑装修改造涉及电力线路的,须及时告知能源管理部门,共同商讨改造方案,确保计量准确和用电安全。擅自改造导致计量混乱的,按楼栋总表收费,费用由二级单位集中支付。
三、有关要求
1.各单位要提高认识,强化责任,安排专人负责水电计量收费及定额管理工作,并在启动前督促提醒教职工充值缴费。
2.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统筹使用好水电定额,确保各项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3.财务及科研管理部门要及时准确做好结余科研计提水电费返回工作。
4.建安部要精心准备,组织专业力量,及时应急处突,专业细致服务,做好正常电力保障。
四、应急联系人
1.业务联系人:史东伟,13277901533,负责水电计量与定额管理系统相关问题处置。
2.技术联系人:徐赵頔,18971229135,负责水电计量准确性、网络稳定性、供电可靠性等方面故障处理。
3.定额交流群:有关定额工作的任何疑问,可在试运行期间建立的交流微信群中联系能源部门工作人员。
学校办公室
2023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