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职责
2019年4月,学校按照“一类事项归口一个部门由一套人员负责”的基本思路和“问题导向、突出重点、优化整合、精干高效 ”的基本原则,以明晰职责、理顺关系、强化协同、提高效能为着力点,推进学校管理和服务机构改革,将基建处、保卫处、规划办、人防办、拆迁办职能,以及后勤管理处的校园设施维修管理职能、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管理职能、校园水电管理职能和国资设备管理处的实验室安全管理职能整合,组建校园建设与安全保卫部,统一负责校园规划、建设和安全管理事务。
校园建设与安全保卫部下设综合事务办公室、校园规划管理办公室、工程建设处、校园环境建设办公室、校园管理办公室(人防办公室、拆迁办公室)、维稳办公室、安全管理办公室、应急事务处置办公室、能源管理中心。对外保留基建处、保卫处牌子。
校园建设与安全保卫部负责校园土地规划利用、校园建设、安全保卫及能源管理。
主要职能是:
1.负责学校土地利用、基本建设规划和管理,承担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
2.负责国家安全与校园安全稳定,承担治安、消防、交通和实验室安全管理。
3.负责校园环境建设与管理,承担校园水土资源、水、电、气、 管网、道路、节能减排管理。
4.负责学校人民防空与防汛工作。
5.指导社区居委会工作。
6.完成校党委、行政交办的其它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