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相关要求,学校于10月25日起开展为期一周的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
10月27日至29日,副校长郭刚奇带队,校园建设与安全保卫部、校纪委办公室等部门工作人员组成督查组,对学院、国家重点实验室等安全重点单位的实验室安全工作进行检查督查。

本次督查采用了现场抽查和反馈交流的方式。督查组通报了近期校内外发生的实验室安全事故案例与实验室安全准入考试的完成情况,听取了各单位的实验室安全工作汇报,重点检查了管制类危险化学品管理、实验室危险废物规范处置、特种设备管理等方面的情况,对各单位实验室安全管理上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建议。
督查组要求各单位进一步压实安全责任、落实各项管理要求,对涉及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放射源等风险源的重点部位加大监管力度,做到堵塞漏洞、排除隐患、确保安全,并有针对性地建立事故应急预案;进一步做好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分库存放,严禁混放或超量存放;严格剧毒、易制毒、易制爆管制类危险化学品的全生命周期管理,未经审批不得私自购买,坚决落实管制类危险化学品“双人保管、双人领取、双人使用、双把锁、双本账”的“五双”管理要求。
郭刚奇要求,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要坚持问题导向,紧盯问题不放、“真枪实弹”地整改;要牢固树立“管业务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意识,打通实验室安全管理的“最后一公里”,明确研究生导师的安全职责,加强对实验的风险评估管理;要切实抓好师生的安全教育,严格落实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积极开展不同层面、具有特色的实验室安全宣传活动;要强化风险防控,加强隐患排查与整改,对存在的隐患和问题要限期完成整改;要坚持防范为先,防范大于救济,全面落实各项实验室安全工作要求,确保实验室安全稳定,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文字:黄远卓
审核人:张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