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全体师生、社区居民:
为了美化校园环境,规范停车秩序,有效利用校园公共停车资源,根据《华中农业大学校园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和《华中农业大学校园管理办法》规定,对校内”僵尸非机动车”进行常态化清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僵尸非机动车的认定标准,符合下列情况之一:
1. 车身外观残破或机件严重锈蚀等明显长期无人使用的;
2. 轮胎干瘪且灰尘遍布等长期停放在固定点位的;
3. 遗留在校园草丛绿地达一周以上的;
4. 其它明显长期无人使用的。
二、僵尸非机动车清理的责任单位:
1. 校属单位负责“门前三包”责任区域的清理;
2. 资产经营与后勤保障部负责学生宿舍区、物业管理区域和其它“门前三包”责任区域的清理;
3. 社区负责家属区的清理;
4. 校园建设与安全保卫部负责其它公共区域的清理。
三、僵尸非机动车清理规范:
1. 责任单位将责任范围内的僵尸非机动车集中到固定点存放;
2. 车主在两周之内自主认领车辆;
3. 无人认领车辆报校园建设与安全保卫部集中处理。
特此通告。
校园建设与安全保卫部
2022年9月16日